我点了点头说道:“阿文,你很有大志呀!我相信你一定会成功的!”

    我心中突然有种想法:阿斯彭这位传说中的剑圣与利冰兰比较,不知谁的剑术更高明呢?不过马上抛开这个念头,因为这是没办法求证的猜想。剑圣这一级别的人,身份超然而尊崇,与大多数大魔导师一样,都是一些怪物,为人古怪,性格难以捉摸,又不合俗流,一般不会介入世俗纷争,除非遇上特殊事件,如天灾人祸或自己的国家濒临灭亡时才会施以援手,平时大多避世隐居。比较积极的如阿斯彭等,就会在学院中任教、授徒。反倒是天骑士身份的人较多在军队中任职,比如当今圣伦大陆的五位天骑士中就有四位在不同国家的军中任职。所以,我先前的假设是没有意义的,但如果有机会求证的话,我也不会希望去求证的,因为传说中剑圣的实力是很可怕的,几乎是无敌的代名词了,我可不希望自己深爱的利冰兰遇上如此可怕的敌人。

    我把目光转向凡代克和史洛,说道:“你们呢?该不会又是帝国某失势贵族的儿子吧?”

    史洛从墙上跳了下来,拍了拍屁股,吐掉了咬在嘴里的草梗,说道:“我父亲认为海内斯不会太平了,而且帝国入主后,营商环境势变得没以前自由,所以父亲联络了在西部大陆达达城经商的叔父,计划将这里的家业逐步转移到达达城,我是家族第一批撤离海内斯的人。不过我想,到了达达城先安顿一段时间,之后我会到圣城宙斯去谋一份神职。”

    达达城是西部大陆第一商城,被称为“繁华之都”,面积延绵数百里,是海内斯的三倍,人口近三百万,是海内斯的四倍;而圣城宙斯则是南大陆最大的宗教――众神教教廷所在地,名符其实是一座宗教之城。

    圣伦南部大陆上近四分之三的人都是信仰众神教的,所以宙斯城自自然然地被人们奉为圣城。据闻宙斯的主教们一个个都会使用强大的光系魔法,其教廷军团人数虽仅五万,但每个士兵均具大剑士以上的实力。因此,宙斯城实质上是一个政教合一的国家。在众神教如此强大实力下,其他宗教尚有生存空间,原因是历代教宗都奉行“多教并存”的政策。这些是我看《大陆地理志》时了解到的。

    “史洛,你也志向远大呀,不过……听说宙斯城女教徒个个都很漂亮呀!这才是你的真正目的吧?”我说道。

    “知我者,亚历也!”史洛完全没有被戳穿心意的觉悟,反而高兴地说道,“所以,宙斯才能被称为圣城呀,靠近美女的地方就是靠近神的地方呀!”

    我和史洛不由一起拍着对方的臂膀大笑。

    而桑文和凡代克则用看两个怪物的目光看着我们。正因这共同的嗜好,我和史洛在后世都被冠以“好色”之名而齐名于世,只不过分别是,我被称为一个还算有品的sè • láng ,而史洛则被称为一个完全没品的、饥不择食的色魔。

    “至于我,是要到法拉蒂斯帝国皇都普鲁斯特的奥思都魔法学院继续进行为期三年的深造,希望能够学习到高深的魔法,和他们两个不一样,三年后我还是会回来的。”凡代克最后说道。

    奥思都魔法学院的历史源远流长,其创办时间比法拉蒂斯帝国的立国时间还要早七百年,是一所用一千年前百灵战争中人类最伟大的魔法师奥思都・赫斯托利勒的名字命名的魔法学院,拥有众多优秀的魔法老师,培养出无数闻名遐迩的杰出魔法师,当世最强大的大魔导师中十有其四曾在那里受过教育。

    “想不到我最好的朋友一个个都要离开我,从此各散东西了,”我叹了口气说道,“这就是人生吧,总是难免分离。好吧,告诉我什么时候走,到时我去送你们。”

    “我明天就要走了!”

    “我三天后离开!”

    “我一个星期后离开!”

    桑文、凡代克、史洛依次说道。

    在一个星期内,我先后送走了三位一起成长的好朋友,在这之前,我心爱的女子亦不得不匆匆地离我而去――在我十六岁的人生日历上,圣历伦的1889 年12月仿佛是用“分离”两个字写成的。

    史洛在离开之前告诉我一个消息:我的未婚妻喀丽莎从法拉蒂斯回来了。

    史洛是大盐商的儿子,而喀丽莎是茶叶富商培孚蒙・凡多蒂亚的女儿,两家同为商业大贾,平时必有往来,因此史洛很容易就能打听到有关她方面的消息。史洛说,传闻喀丽莎在法拉蒂斯布坎南皇家学院就读时结识了帝国六王子詹姆斯・法拉蒂斯,两人很快就打得火热,现正“恋奸情热”,所以喀丽莎回来了也不告诉我。

    我不是妒忌心重的人,不会因一段传闻就耿耿于怀,未经证实的事情我从不会主观臆断,更不会随便给予定性,因此我决定主动去找喀丽莎了解清楚。

    第二天一早,我便来到喀丽莎家,在凡多蒂亚家的管家引领下,穿过长长的庭径,进入富丽豪华的大厅,看见一个有着蜜色长发、穿着粉色连衣裙的美少女倚坐在大厅的皮沙发上,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

    见我进来,她脸上既未现惊喜也未见不满,仍是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有气没力地说道:“亚历,你来了……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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