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与汝作为盟友,以平等身分论交,何况汝已接触法则,此等肢体接触倒不算玷污吾之身分……汝在做什麽,为何要触碰吾之胸……住手,吾并未允许汝以口舌接触吾之**……等等,汝为何要把脸凑近吾?唔唔唔唔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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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杂谈:

    新的一周,求推荐票啊。

    这周必定要重回前五十!

    由於是第一人称的关系,如果各位觉得这章的老许有些不理智,那麽猫宽大概就成功了,至於详情部分,咳咳,咱们下章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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