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碧瑶也有些看不懂他。

    第一次见面她对王子枫的印象并不好,一个高中生剃了个光头,与社会上的混混有什么不同。

    只是他当时唱的歌,确实很吸引人。

    直到了解到他是火场救人中的英雄,如此才对他的印象彻底改观。

    但是对他的印象也都一直停留在会写歌、唱歌好听、火场救人这几个方面,对于其他的一概不知。

    今天也是让她大开眼界,了解到了他的另一个优秀的方面。

    这个小男人还是很有魅力的。

    想着想着沈碧瑶嘴角挂上了一丝笑容,就好像烈阳般刺眼夺目。

    王子枫放下水杯,正好看见这一幕,眼睛直直盯着她,竟然有些痴了。

    “咳咳!”

    沈父轻咳的声音,打断的二人幻想。

    他们俩倒没觉得很什么,倒是给沈母气得够呛。

    说好了同阵营,结果你却做了叛徒!

    被沈母瞪了几眼沈明桥也觉得冤枉,这天聊的好好的,突然三个走神儿的,让他怎么办?

    尴尬不!

    “瑶瑶,你一会儿带子枫在附近逛逛,别墅后面有海滩,你们可以去海边走走!”沈母给他们二人出着注意。

    “对,年轻人就应该多出去玩儿玩儿,晚点回来没关系,家里有客房,晚上就在这里住。”沈明桥为了弥补刚才的过失,连忙附和道。

    沈碧瑶看向王子枫,等待他的回答。

    他连连摇头,假扮一次男朋友就让他心力交瘁,如果再从他家里住上一晚,他还不得力竭而亡。

    再有就是他已经答应祁龙晚上请他和小伙伴吃饭的,这个不能爽约。

    刘惠姐那里也都没有打招呼,一天不见还不得急疯了啊!

    着急的不止刘惠还有沈母,她还盼着两人能多在一起培养感情,怎么可能这么轻易的放其离开?

    “小枫,你看这好不容易来了一次不在这儿住一宿怎么可以,而且老桥还有很多商业上的话要跟你聊。”

    一边说他一边给沈明桥使眼色,“是不是啊老桥。”

    “对对对!”沈明桥秒懂,“小枫虽然我们所做的行业不同,但是原理都是相通的,你留下来,我给你讲讲我的发家史。”

    这……

    王子枫十分为难,挠挠脑袋,不好意思道:“谢谢叔叔、阿姨的盛情邀请,但是我觉得无论是做生意还是做人,信誉才是第一位的。”

    “叔叔你说我说的对不?”

    沈父认真点点头,讲信用才是合格的老板应该做的事。

    “叔叔,那我实话实说,今天到了一批货,我找了几个朋友帮忙卸货,答应他们晚上请他们吃饭,而且我还想让他们过来帮我做事。

    如果今晚我爽约了,他们就会觉得我不诚信,在要不要帮我做事而犹豫,怕是以后有这种帮忙的事情,他们也不会再来。

    叔叔,你觉得我要回去吗?”

    “这个……这个……”

    沈父一下子进退两难,这个王子枫将他的退路堵死,是逼着他表态。

    站在王子枫的立场,他也觉得必须要回去,生意人丢什么也不能丢诚信。

    但瞥见自己老婆的眼神,他内心一阵发毛。

    站在自己的立场上,他绝对不希望王子枫回去的。

    只要自己点头同意他回去,那么给他准备的客房就该轮到自己住了。

    正要开口。

    沈碧瑶的声音却先插了进来。

    “爸、妈你们别为难子枫了,这个生意对他很重要,而且我明天也要上班,没时间住在家里。”

    女儿开了口,沈父、沈母都没在说什么,不过那种失望的表情,却深深触动沈碧瑶,差一点就心软答应他们留下。

    最终王子枫他们还是离开了。

    直到车子没了踪影,沈父、沈母才重新回到别墅。

    坐回沙发,沈明桥蹙眉想着心事。

    “怎么了老桥?这么快就舍不得女儿了?”

    沈明桥摇摇头,沉思道:“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在哪见过这个王子枫。”

    “你是不是想多了!”沈母分析道:“有看,你的交友圈子就这么大。

    古董圈子,里面都是年长的,王子枫才多大?

    商业圈子,你接触的也大多有头有脸的,可有听过哪个后辈叫王子枫?

    这两个排除,你剩下的摄取信息的途径,也就剩电视和报纸了……”

    讲到这里,沈母语气一顿,与沈明桥对视一眼,心中不约而同想到了一个人。

    ………

    刘惠早上起来,发现餐桌上的早餐,很是欣喜。

    “这小子!很懂得照顾人嘛!”

    但让她郁闷的是,到了中午,王子枫依然不见人影。

    他先去了学校在那里,见到了正在测量的王胜利。

    询问后,得知王子枫未曾来过。

    拒绝了王胜利一起寻找的要求,一个人走在马路上。

    忽然,他想起昨天王子枫说过他要去仓库那边,于是马不停蹄的赶到了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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