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可是要当主角的男人!

  至于主角。

  那当然是穷逼但却很帅气了。

  他刚好符合这个标准。

  穿上地摊货,那简直了!

  绝对的神级主角!

  而且!

  程青一直认为,只有地摊货,穿在身上,才是最舒服的!

  那些昂贵的奢侈品,完全就是在压榨老百姓的民脂民膏。

  穿在身上,就仿佛是在吃人血馒头。

  是在剥削着人民!

  衣服,不过就是驱寒保暖的物品,什么时候,成了争奇斗艳的替代物了?

  貂皮大衣?

  不好意思。

  穿着感觉就像是在谋杀小貂。

  强烈抵制!

  只有回归单纯的衣服的地摊货,才没有那么多的附加属性。

  就是纯粹的衣服。

  所以,除非是必要的时候。

  就算是在外面做任务。

  程青也是穿着地摊货。

  因为他觉得,这样的衣服,穿在身上,没有负罪感。

  自由,轻松,惬意。

  回归事物最真实的本质。

  衣服就是衣服。

  代步工具就是代步工具。

  而不是什么豪华品牌。

  至于其他人,程青要求不来那么多。

  他自己做好自己就行了。

  相信总有一天,这个世界会回归正途的。

  社会主义的铁拳,笼罩着你我。

  就在沈从欢和程青继续聊着天的时候。

  叮咚一声。

  别墅大门外面,响起了门铃声。

  程青看了一眼美女大姐。

  沈从欢也没有故意看程青的笑话。

  让他去开门。

  笑了笑,就是主动踩着棉拖鞋,去拿快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