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斯接过勺子,愣愣的看了看眼前的炒饭和猪排。

 这两样东西,闻起来挺香的,不知道吃起来味道如何。

 他首先挖了一勺炒饭,放进了嘴里,细细咀嚼。

 啊!这滋味,太好吃了。

 路易斯享受的眯上了眼睛,原本纠结的眉毛也舒展开了。

 “怎么样?好吃吗?”

 陆妍妍追问到。

 “好吃,太好吃了,原来米饭可以这么好吃。”

 路易斯连连夸赞,向着陆妍妍竖起了大拇指。

 他之前吃过几次米饭,都觉得寡淡无味。而今天的米饭,却异常的鲜香可口,让他只想一口接着一口吃下去,不想停下来。

 吃过米饭,路易斯又拿起了羊排,小小的撕咬了一口。

 鲜嫩多汁的羊肉在他的口腔里旋转,让他又咬下了第二口。

 这羊排,又嫩又鲜,没有丝毫的异味,路易斯太喜欢了。

 陆妍妍看着路易斯一脸享受的表情,就知道他很喜欢这道手抓羊排饭。

 “这个猪排,也尝一尝。”

 陆妍妍指了指裹着料汁的猪排。

 路易斯看着切成长条的猪排,有点无从下手。

 筷子,他不会用。

 用勺子也挖不起来。

 陆妍妍看出了他的窘迫,立刻拿出了几根竹签子,放在了路易斯跟前。

 “用这个吧!”

 这是陆妍妍特意给路易斯削好的竹签子。

 之前在厨房旁边的小院子里,她看见了一小丛竹子。

 考虑到路易斯要吃猪排,肯定不太方便,便动手给他削了一些竹签子。

 “你可真是太贴心了。”

 路易斯再次为陆妍妍的细心所打动。

 拿起竹签,路易斯叉起一块猪排,轻轻的咬了一口。

 一入口,就感受到一股酸甜的滋味。

 再咬上一口,那外脆里嫩的猪肉,让他欲罢不能。

 路易斯快速的把第一块猪排吃完了。

 “太好吃了!我从未吃过这么好吃的猪排。”

 猪排是他从小到大,经常吃的东西。

 他原以为不会有那个地方的猪排,会做的比大罗更出色。

 谁知道,他竟然会在大齐,吃到这么美味可口的猪排。

 这猪排,比他吃过的所有猪排都要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