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以我在五原郡的声望,行暂代郡守之事,应该没问题!”

 “但暂代始终只是暂代,还是要尽早转正,得到朝廷真正的任命才行!”

 “就这么定了!”

 “先实质上控制五原郡,暗中发展直属自己的军队,然后寻找机会谋取郡守之位!”

 目光幽幽,转瞬间,吕布的脑中闪过无数念头。

 “给自己定个小目标,从郡守开始!”

 默默的在心里下了决定,看向高顺和郝萌。

 “子逊,之盈,晚上多做些干粮,明日一早,我等启程返回九原县!”

 吕布说道。

 九原县是五原郡的郡治所,也是吕布自己和这批军队绝大部分人的家乡。

 边军,本就一般由当地人组建。

 边塞之地,向来民风彪悍,是军队招募的最佳人选。

 而且,这里的百姓,通常深受胡虏劫掠之苦,和胡人作战是心中所愿,参军非常积极,基本没有不愿一说。

 大汉百姓,从来不怕当兵!

 强汉,强汉,可不是随便说说!

 哪怕现在的大汉朝,各方各面都开始腐朽,底蕴也非同小可。

 高顺、郝萌离去不久,张辽就来汇报战马收拢情况。

 “将军,共收得战马二千五百七十一匹,皆为草原上好好马!”

 张辽拱手说道。

 这是当然的。

 那些战马都是胡人自己骑乘,部落中精挑细选出来的良驹,怎会不是好马?

 当然,赤兔这等神马不可能有!

 说到赤兔,吕布有些幽怨。

 也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得到赤兔,没有赤兔的吕布,还是一个完整的吕布么?

 稍后,宋宪、魏续二人找到了附近水源,并带着军士打满上百个水囊,用马驮着回到营地。

 天色开始黑下来的时候,所有军士睡觉的营帐全数搭好,曹性也带着五百多匹战马归来。

 当晚,吕布命人将数十匹重伤的马全数杀了,做了顿丰盛的晚膳。

 这么多马肉,士卒人数虽上千,却也吃不完,绝大部分被制成肉干,作为未来一段时间的军粮。

 尽管是晚秋,但新鲜的肉也无法保存太久,唯有制成肉干,才能保证数天后依然可食用。

 回九原县的路,足足上千里,随军带着庞大的马群,没有十天半月,休想赶回去。

 因此,提前杀了重伤的战马做成干粮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