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歌听完。

 陈黎也听懂了这首摇滚歌曲中歌词里的内核。

 大致意思就是……我上面有人。

 不过,在大街卖唱唱小众音乐,的确是引不了众人的共鸣。

 甚至行人连歌词都没听清,整首歌就已经结束了。

 一整首歌都是狂暴的扫弦,要不是扫弦轻重控制的得当,估计路人已经操家伙掀掉他的卖唱地点了。

 “黎哥,怎么样?”周小栗唱完还面色得意的朝陈黎挑了挑眉头。

 “嗯……不怎么样。”陈黎摇了摇头。

 你特么只是个卖唱歌手,又不是什么艺术家。

 如果小众算是艺术,他这首歌无论在作词作曲上,明显都没达标……

 “我觉得挺好啊……”被否认的周小栗一脸不服,心里暗自吐槽着。

 老大懂个屁的音乐!跟大街上那群人一样,都是俗人!

 这是摇滚的艺术!懂不懂啊?

 陈黎见他那副一脸不服的表情,只好开口提出了一个现实的问题。

 “小栗,你是选择以后上大舞台唱歌呢,还是在地下室里唱歌?”

 “那肯定是大舞台啊!”周小栗怪异的说道。

 “那你在电视舞台上看见过你这种小众的摇滚么?”陈黎继续问道。

 周小栗喜欢的这种小众音乐估计连音乐节都上不去,别说上什么电视演唱会这种大舞台了。

 如果周小栗觉得家里有点底子,就喜欢玩这种小众的音乐,他也帮不了。

 “没有……”

 周小栗摇了摇头说道,忽然懂了陈黎问那句话的意思,脸色有些低落。

 既然他向往着大舞台,那必须得跟世人做出妥协才行。

 “那你继续坚持做这种音乐,那估计……啧啧,跟舞台无缘啊。”

 陈黎笑着摇了摇头调侃道。

 “可是我就喜欢摇滚啊。”周小栗无奈的说道。

 “唉……”

 陈黎忽然无力的摇了摇头。

 他估计周小栗自己都不清楚刚刚唱的那首歌的音乐风格。

 摇滚音乐?

 不!是重金属音乐!

 摇滚音乐的旋律里通常有着布鲁斯特征,而周小栗唱的那首歌,从他刚开始嘶哑的嗓音和嘶吼,这唱腔明显就是重金属常用的死嗓、黑嗓技巧。

 这首歌伴奏加上歌词,顶了天!然后在骗自己一下,也只能算半个朋克风格的音乐。

 风格杂乱,又没完全融合,完全就是一首不合格的音乐,市场能接受……不对!正常人能接受那就见了鬼!

 这不知道周小栗是怎么喜欢上这种音乐的,可能是青少年寻找自己的个性,然后误入歧途了吧。

 前世摇滚的音乐有不少的分支,例如硬核摇滚、复古摇滚、迷幻摇滚、等等……

 “来,你把吉他给我,我让你见识一下什么叫做摇滚。”

 陈黎起身走到他的面前,伸手讨要吉他。

 “啊?老大你还会这个?”周小栗一脸怪异。

 “别废话,拿来!”

 陈黎出声急促道。

 他本想着早点回家看内衣秀,估计这下也要被耽搁了。

 “好吧。”周小栗面色犹豫的取下吉他背带,小心翼翼递给陈黎说道:“老大,小心点别磕坏了,你手上捧着的是我的老婆。”

 这把木吉他可不是烧火棍,而是他存了一年多的零花钱买的名牌,总价格3万多一点。

 平日里他很是小心保养,一丝一毫都不敢磕着了。

 周小栗心里不禁怀疑……老大真的懂音乐吗?

 坐在一旁石凳上的安思萌也有些怀疑……

 “知道了。”陈黎接过吉他,熟练的背上背带。

 他理解周小栗的心思。

 周小栗口中“老婆”一词是表示他对着把琴的珍惜,而不是真的老婆。

 陈黎抱着吉他心里忽然有些纠结。

 他到底唱什么风格的摇滚会比较好?

 前世经典,beyond乐队的歌,出名的大多数是流行摇滚,最重要的是都是粤语,他唱了周小栗估计也是一知半解。

 另外,他也知道前世的一些重金属乐队,例如ironmaiden、齐柏林飞艇、犹大圣徒等等……

 但是,重金属音乐他是真的欣赏不来。

 在前世国内,玩重金属音乐的乐队的,百分之九十都饿到不行。

 陈黎思索半天,最后还是选了一首有趣的复古摇滚,《男孩别哭》。

 随后,他晃了晃神对着周小栗说道:

 “小栗,你刚刚唱的那叫重金属音乐,摇滚音乐应该是这样的……”

 说完,便开始唱了起来,甚至连前奏都没有。

 ——

 我跟你描述一个灵魂

 它拥有不谢的青春

 每当夜色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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