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份笔录,城山路一名女性环卫工人,称曾经在上午多次见到罗那,理由倒也充分,因为他曾经奔跑着上下山,并且速度飞快,她还以为碰上了运动员,居然还有卖烤白薯的大爷的半份口供......不过看来也没什么异常;

 第五份笔录,峦峰医院心胸肺外科护士长李彩霞、护士商夏,罗那记得那个刻薄的护士长,也记得那名年轻可爱被称作小夏的护士,而她们的口供也只是叙述当天的事实,并没什么问题,只是,自己没说,对方是如何知道自己到过峦峰医院的呢?

 口供都已经浏览了一遍,不过似乎没有当初救治过自己的那名ICU的医生,也就是刘玥医生的口供啊?这是为什么?罗那心道,难道刘玥医生不愿意提供当时的口供?还是说她早就忘记了?按道理不会啊,即便记得与否,警署应当走访的证人还是要形成口供笔录的啊!?这似乎并不附和常理。

 第一个文件夹基本结束,罗那放下,转眼看向第二和第三个文件夹,显然,这两个文件夹的信息量相比第一个要小许多,因为从薄厚程度上也是一目了然。

 再次拿起第二个文件夹翻开后,《证据卷》三个大字也是出现在首页之上。而正如封面标题一般,里边全都是指纹、足迹、视频说明、现场照片、尸检报告等等......等!?等等......尸检报告、现场照片?罗那似乎眼前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