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她对自己制作节目的能力有自信,多少艺人求着上还上不了呢。只要节目做得好,林夏自然愿意配合。

    唯一特别规定的是,她每年要给公司的艺人写两首歌。

    不过版权在她自己手里,她可以在公司内挑歌手,而且届时也是根据行情出价、给分成,所以对这一条,林夏也没什么问题。

    林夏又仔细逐条核对了一遍,确认没有问题之后,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合作愉快!”

    在林夏仔细看合同细节的时候,刘琪没有出声打扰。

    当看到她签名之后,向她伸出了手。

    “合作愉快!”林夏也给出了回应。

    然后又提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那现在这档节目怎么办呢?我要退赛吗?”

    其实菲莎世纪前几天也找过她一次,拿出了B级合同。

    但还是达不到林夏的预期,再加上她和刘琪已经达成了默契,就没有签。

    这下可以说是彻底撕破脸了。

    她现在肯定是不想成团出道了,要不然不是赶着让人家穿小鞋吗?

    对这个问题,刘琪也早有打算。